盘点两会动物保护热词:为它们要福利 关系你我的福祉

2020-05-29    

5月28日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回望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建议及提案,动物保护成为热点话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呼声越来越高,尊重生命、爱护动物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为动物谋福利,也是为人类谋福祉。此次野生动物保护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更加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代表委员纷纷为动物保护发声。

赵皖平:建议尽快制定《动物保护法》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联名30位代表,提交了一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赵皖平代表指出,我国在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同时,也应该尽快将《动物保护法》制定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民众爱护动物,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善治。

赵皖平建议,应尽快制定一部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爱护动物法,将传统的仁爱文化纳入其中;在10年义务教育中强制纳入尊重生命、爱护动物教育,教化民众,养成文明、善待弱小和动物的习惯,减少暴力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爱护动物法框架下,针对不同的动物制定不同的保护策略和细则,防止各类动物受到虐待。制定切实可行的罚则,有效地惩罚针对动物的犯罪。对于严重虐待和虐杀动物行为,列入刑法,加重处罚。严禁网络传播虐待虐杀动物视频,严格监督网络媒体出现此类虐杀行为和虐杀动物视频,管制虐杀动物的作案工具,禁止针对动物的犯罪工具在网络流通售卖。

另外,在动物保护法未制定之前,赵皖平建议,在《治安管理法》中纳入防止虐待动物一章,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有效改善社会风气和治安,惩罚暴力血腥行为,有效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孙建博: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建议,应尽快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及调整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孙建博指出,在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针对非法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虽然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并没有作以明确说明。他建议,需要进一步规范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明确构成犯罪的标准,以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区监管机制及预警系统,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盗取野生动物、火灾、故意破坏保护区、捕杀野生动物等现象,对于违规者则利用法律法规进行惩处,以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

孙建博建议,在此名录的基础上增加部分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但仍需要加大保护与管理有关动物科目,如经专业机构评定,认为有较大概率携带病毒、寄生虫等危险因素的野生动物;有重大科研价值、医疗价值等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对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有重大作用的野生动物。可将名录名称修改为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同时,也应对普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预测、预报和应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鄂晓梅:建议制定《动物福利法》,规范虐待滥用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建议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她表示,应加快建设动物福利保护法律体系,在立法思想上,承认和确立尊重生命、善待动物、维护动物自然权利和基本福利的理念;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并在防止虐待滥用,农场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以及实验动物和毛皮贸易等方面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此外,鄂晓梅建议,在目前动物福利立法严重落后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成员,应该根据这些组织的动物福利指导原则和动物福利标准,在各行各业倡导实施动物福利最低标准。对于实施动物福利标准提高相关从业者生产成本的问题,可以向欧美国家学习,给予这些行业一定的补贴以弥补这些行业的损失;宣传动物福利标准,提升国民动物福利保护意识。

史玉东:建议将猫犬等伴侣动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创新部营养研究高级经理史玉东表示,相比野生动物保护已经引起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伴侣动物的保护还稍显薄弱。 

他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过程中,一并关注涉及伴侣动物的公益侵害及其危险,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法定领域以及公共卫生、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全面、系统保护动物安全,进而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孙维: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范围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陕西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提交了关于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在孙维看来,我国有非常丰富的野生动物种类,列入名录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仅是少部分,保护范围远远不够。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范围,对野生动物实行全面保护,有利于维护生物链完整及物种之间的平衡。

此外,孙维还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系统性保护内容,对社会发展、民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物有关的“多方面”“全过程”做整体性的界分与规定,形成环节流畅、逻辑严密的科学管理程序和管理系统。对确实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经公众推荐、专家评定,应出台目录,允许人工饲养,实行清单管理。在清单中进一步细化利用类型,针对每个利用类型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形成正确引导与有效约束。

马全林:建议规范草原围栏,强化野生动物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副所长马全林指出,密集的围栏将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不断分割压缩,阻断了野生动物迁徙、饮水路线。不仅造成草原生态系统碎片化,在野生动物迁徙觅食或为了躲避天敌而跳跃时,还极易被带刺的铁丝网挂死或刮伤。

马全林建议,对全国围栏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围栏及其设置的规范标准,增设必要的动物通道,对已经恢复或划定为草原禁牧区、自然保护区的围栏进行拆除。减少围栏密度,淘汰带刺网围栏。对于偏远保护区域,可设立警示牌,或使用无人机、电子监控系统等新的监测手段替代围栏。加大宣传教育,出台野生动物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鼓励农牧民积极落实草畜平衡制度。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建议将动物福利纳入畜牧法

今年两会前,农业农村部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增加有关动物福利的内容向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征求了修改建议。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国际合作委员会表示: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动物福利有相关立法,但在我国动物福利立法仍是空白。在《畜牧法》中增加动物福利的内容,可以支持养殖从业人员在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更加人道地对待动物。

近年我国动物福利事业已取得迅速发展,我国出台了多部动物福利标准、设立了多个科研项目,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举办了三届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大会,并有近百家中国养殖企业获得了国际动物福利奖项,畜牧从业者对于动物福利的概念和内涵也日渐清晰,同时消费者也对于健康和高品质动物源性食品的需求呼声日益增高,动物福利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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